新加坡道路上的动物
《道路交通规则》第 32 条限制在道路及人行道上涉及动物的活动,并对狗、羊、山羊和马匹作出具体规定。
animals
horses
sheep
goats
road-users
在道路及人行道上涉及动物的活动
《道路交通规则》第 32 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在道路或其人行道上训练、驱赶或骑乘动物;不得将动物公开出售;也不得牵引、放任无人看管或清洗动物(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Road Traffic Rules, r. 32)。
狗的例外仅适用于第 (1)(c) 款所列的行为:牵引、放任无人看管或清洗。条文没有将此例外扩展至训练、驱赶或骑乘狗,也没有扩展至公开出售动物(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Road Traffic Rules, r. 32(1)–(2))。
羊、山羊与马匹
羊或山羊只可在午夜 12 时至早上 6 时之间于道路上驱赶,并须由足够数量的牧羊人陪同,以控制羊群(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Road Traffic Rules, r. 32(3))。
在道路上牵马或骑马的人必须妥善控制马匹,不得造成危险或阻碍交通(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Road Traffic Rules, r. 32(4))。
覆盖缺口
- 第 32 条要求有“足够数量”的牧羊人,但没有规定具体人数;本文不对此作推断(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Road Traffic Rules, r. 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