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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电动摩托车:特点、骑行与充电

介绍电动摩托车与汽油摩托车的区别、按电机功率适用的驾照等级、适应加速的建议,以及 LTA 对可拆卸电池充电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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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来源: https://www.police.gov.sg/-/media/SPF/Knowledge-Hub/Traffic/BT-ENG-24126.pdf

新加坡电动摩托车:特点、骑行与充电

与汽油摩托车的区别

新加坡警察部队(SPF)的《基本驾驶理论手册》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踏板车描述为插电式车辆,有两个或三个车轮。储存在可充电电池中的电力驱动一个或多个电动机。手册指出,电动摩托车的尺寸和重量通常与汽油摩托车相近,性能也相当;其特点和功能(包括刹车、后视镜和车灯)通常也相似(SPF, Basic Theory of Driving Handbook, Part B: Electric Motorcycle)。

电动摩托车采用自动变速,没有离合器。手册指出,一些汽油摩托车和踏板车也采用自动变速。手册还说明,电动摩托车的扭矩较大,因此加速更强;它们通常也更轻,而且由于没有发动机噪音,行驶时更安静(SPF, Basic Theory of Driving Handbook, Part B: Electric Motorcycle)。

驾照等级与电机功率

SPF 当前驾照表按电机功率划分电动摩托车驾照等级:功率不超过 15 kW 的适用 Class 2B;15.1 kW 至 25 kW 的适用 Class 2A;超过 25 kW 的适用 Class 2。表中未说明功率高于 15 kW 但低于 15.1 kW 时适用哪个等级。对于这一范围内的摩托车,应向交警部门确认适用等级,不要自行从表中推断。骑士必须持有适用于该摩托车的驾照等级(SPF, Singapore Driving Licence)。

ERP 2.0车载设备

LTA表示,自 2027年1月1日起,新加坡注册车辆在公共道路上行驶时必须安装ERP 2.0车载设备(On-Board Unit, OBU),但指定豁免车辆除外。LTA指出,部分无法持续为OBU供电的车辆可能需要安装外置电池装置(External Battery Device, EBD),包括没有辅助电池的电动摩托车。是否需要EBD,由LTA授权的EBD安装及检查中心通过技术可行性评估确定(OneMotoring, ERP 2.0)。

骑行与充电指引

手册建议骑士先适应电动摩托车较快的加速,并指出应遵守一般道路安全规则(SPF, Basic Theory of Driving Handbook, Part B: Electric Motorcycle)。

关于充电,LTA《电动车驾驶者指南》指出,可拆卸的电动摩托车电池应在电池充换站(Battery Charge and Swap Station,BCSS)充电,或在指定充电站将电池牢固安装于摩托车内时充电。指南的检查清单说明,不可在家中为可拆卸的电动摩托车电池充电;该清单也提醒,电动车充电时不得使用转接头、延长线或 13A 家用插座(LTA, Electric Vehicle Guide for Drivers, pp. 24–25)。

覆盖缺口

这里引用的 SPF 手册和 LTA 驾驶者指南没有提供电动摩托车专属的电池续航距离或日常电池保养说明。在官方来源核实这些详情之前,本文不作推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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