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报告与目击交通违例的举报
Traffic Police 要求提交交通事故报告的情形、如何举报目击到的非事故交通违例,以及发生碰撞后必须停车和报告的义务。
在新加坡,并非每一起碰撞事故都必须提交交通事故报告(Traffic Accident Report)。Traffic Police(交警)列出了必须提交报告的情况。如果事故不属于这些情况,当事人仍须互相交换资料,并根据Motor Claims Framework(机动车索赔框架,MCF)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告事故(SPF, Reporting Traffic Accidents and Offences)。SPF说明,该网页最近一次更新于2026年7月23日。
什么时候必须提交事故报告
事故涉及以下一项或多项情形时,必须提交交通事故报告(SPF, Reporting Traffic Accidents and Offences):
- 有人死亡。
- 有人受伤,且至少一名事故当事人由救护车从事故现场送往医院;或任何事故当事人受伤并取得 3天或以上 的门诊病假。
- 政府财物受损。
- 涉及外国车辆。
- 涉及行人或骑行者。
- 肇事逃逸。
如果事故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SPF表示,根据其列明的标准,无须提交交通事故报告。但当事人仍须互相交换资料,并根据Motor Claims Framework(MCF)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告事故(SPF, Reporting Traffic Accidents and Offences)。
Motor Claims Framework(机动车索赔框架)报案
对于不符合SPF交通事故报告标准的事故,SPF表示当事人应互相交换资料,并根据Motor Claims Framework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告事故(SPF, Reporting Traffic Accidents and Offences)。
SPF《Basic Theory of Driving》手册指出,即使事故轻微、没有明显损坏或不打算索赔,也应在 24小时内或下一个工作日 向保险公司报告所有事故。手册还说,无论车辆是否受损,都应在该时限内将车辆送到获准的报案中心或授权维修厂。手册也建议当事人互相交换资料、记录车辆号码、拍摄事故现场和车辆损坏情况、拨打保险公司的热线以安排拖车或询问处理方式,并避免使用未经授权的拖车经营者或维修厂(SPF, Basic Theory of Driving handbook, p. 89)。这项向保险公司报告的义务,与下文所述《Road Traffic Act》第84条规定的向警方报告义务不同。GIA的Motor Claims Framework报案时限也记载于Motor Claims Framework。
事故现场
发生任何事故后都应停车并打开危险警示灯。发生无人受伤的事故时,SPF手册建议驾驶人尽快、安全地把车辆移至路边,以免对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危险(SPF, Final Theory of Driving handbook, paras. 286-287)。《Basic Theory》手册中的MCF指引另建议拍摄事故现场和车辆损坏情况,以便向保险公司报告(SPF, Basic Theory of Driving handbook, p. 89)。
如果有人受伤,SPF手册指出,应请路人协助提醒其他道路使用者注意危险或阻塞,拨打警方和救护车电话,并且未经警员批准,不要移动车辆。手册列出的例外情况包括:必须把伤者送往医院、救出受困人员、防止火灾,或减少严重的交通危险(SPF, Final Theory of Driving handbook, para. 288)。
《道路交通法》第84(4)条另设有具体门槛的证据保护规则:事故导致有人死亡、重伤,或车辆或建筑物严重损坏时,该规则适用。未经警员授权,任何人不得移动车辆或以其他方式干扰涉事车辆,也不得改变事故证据。该条允许在必要范围内移动车辆,以救出人员或动物、移走邮件、防止火灾,或防止公众受损或受阻;货物或乘客行李则可在警员监督下移走。如果必须紧急将重伤者送院,且现场没有其他合适交通工具,第84(5)条规定上述限制不适用。手册针对任何涉及伤者事故提出的较广泛建议属于操作指引,其列举的情况与法条例外并不完全相同。未遵守第84条任何规定均属违法(SSO, Road Traffic Act 1961 s 84(4)–(5) and (7))。
事故后驾驶者的义务
上文所列SPF标准说明了哪些事故必须提交交通事故报告。另根据《Road Traffic Act》第84条,如果道路上因机动车辆而发生的事故导致任何人、车辆或构筑物受损或有人受伤,驾驶人必须停车。如果事故现场有人有合理理由要求驾驶人提供个人资料,驾驶人必须提供;如果现场没有这样的人,驾驶人必须采取合理步骤通知受损车辆或构筑物的所有人,并向其提供驾驶人资料(SSO, Road Traffic Act 1961 s 84)。
驾驶人还必须尽快在警察局或向警员报告事故;无论如何,必须在事故发生后 24小时内 报告,但须遵守法定例外。如果驾驶人已经在现场向有权要求资料的人提供所需资料,报告义务不适用。如果现场没有这样的人,后来受损财物的所有人联系驾驶人,而驾驶人向其提供资料,报告义务也不适用。这些向警方报告义务的法定例外,与SPF公布的交通事故报告提交标准,以及保险公司的MCF报案时限各自不同(SSO, Road Traffic Act 1961 s 84(1)–(2))。
就第84条而言,“资料”指驾驶者的姓名和地址、车辆所有人的姓名和地址,以及车辆的识别标记。该定义适用于符合法定条件的事故后必须提供的资料(SSO, Road Traffic Act 1961 s 84(6))。
第84条也规定了涉及动物事故的不同义务。如果事故导致动物受伤或死亡,而驾驶者有合理理由相信动物有人饲养,或动物可能造成道路安全危险,驾驶者必须停车。如果现场有人有合理理由索取资料,驾驶者必须提供;如果现场没有这样的人,驾驶者必须采取合理步骤通知动物主人并提供资料。如果动物留在现场可能造成安全危险,驾驶者必须在情况许可范围内提醒其他道路使用者,并立即通知警员该阻塞情况(SSO, Road Traffic Act 1961 s 84(2A)–(2B))。
如果事故导致有人死亡,或任何人、车辆、构筑物或动物受损或受伤,驾驶人必须提供警员合理要求的协助;如果现场没有警员,则须提供驾驶人能力范围内的合理协助(SSO, Road Traffic Act 1961 s 84)。
如果警员有合理理由怀疑某人未履行第84(3)条规定的救助义务,可在没有逮捕令的情况下逮捕该人(SSO, Road Traffic Act 1961 s 84(11))。
警方事故调查
副警察总监可通过书面通知,要求被指在事故发生时驾驶或负责涉事车辆的人,或涉及与该车辆驾驶有关罪行的人,按通知所列时间和地点出席调查。该人士必须出席,并如实回答有关事故或罪行的问题;但如果回答可能使其面临刑事指控、刑罚或财产没收,则可拒绝回答。除因违反第85条而被起诉的程序外,这些回答不得作为民事或刑事诉讼的证据。副警察总监要求时,该人士必须出示驾驶执照。无合理理由而不遵从第85条要求,属违法(SSO, Road Traffic Act 1961 s 85)。
根据现行第84(9)条,如果驾驶者因未提供上述协助而被定罪,并且法院认定驾驶者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法院必须取消其驾驶资格至少 12个月。如有特殊理由,法院可不取消驾驶资格或缩短期限。从2026年4月14日起,取消驾驶资格的期限从定罪之日开始;如果驾驶者被判监禁,则从其获释之日开始(SSO, Road Traffic Act 1961 s 84)。
《2026年道路交通(杂项修正)法》已制定对该起算日期规则的修订,但截至 2026年10月21日尚未生效。根据新第84(12)条,如果罪犯因该项或另一项罪行在同一聆讯之前或期间被判监禁,取消驾驶资格的期限将从定罪日或罪犯获释且不再服任何监禁刑期之日两者中较迟者开始。该法规定,生效日期须由部长通过宪报指定;本次核查的2026年现行生效公告清单中没有 Act 18 的生效公告(Road Traffic (Miscellaneous Amendments) Act 2026, ss. 1 and 22;SSO, 2026 commencement notifications)。
已通过的故意危害他人罪
《2026年道路交通(杂项修正)法》新增一项独立罪行:驾驶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以危害特定人士为目的,并以危害他人的方式驾驶,导致任何人死亡或重伤。该法列举的例子包括故意切到另一辆车前方后突然刹车,或为了危害摩托车骑士而切入其行驶车道。定罪后,最高可判处 15年监禁;罪犯也可被罚款或鞭刑,或两者并处。除非有特殊理由,否则法院必须终身取消其驾驶资格;如有特殊理由,取消期限也不得少于 10年。第18号法案还把这项罪行加入第65AA(1)条:应检察官申请,法院必须下令没收用于该罪行的车辆,但如果法院信纳罪犯并非车辆所有人且未经所有人同意使用车辆,则可不下令没收。该法也将第63A条加入第67A条列明的特定罪行清单。如果某人至少两次因特定罪行被定罪后再因特定罪行被定罪,法院认为为保护公众或防止其再犯而有必要时,可判处原本适用刑罚的最高三倍;监禁刑期上限为 10年。这些修订仍等待部长指定的宪报生效日期,因此截至 2026年10月21日尚非现行法律(Road Traffic (Miscellaneous Amendments) Act 2026, ss. 1, 6, 9 and 12; Road Traffic Act 1961, s. 65AA; Road Traffic Act 1961, s. 67A; MHA, Road Traffic (Miscellaneous Amendments) Bill 2026; SSO, 2026 commencement notifications)。
避免与动物相撞
《Highway Code(公路守则)》指出,驶过动物时应减速、与动物保持充足距离,并在必要时或有人发出信号时停车(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Highway Code, para. 109)。
SPF现行《Basic Theory of Driving》手册针对野生动物提供更具体的驾驶建议:在自然区域和设有标示的野生动物通道附近减速;黎明和黄昏时特别谨慎;留意路肩;如果动物正在过马路或在路旁行走,应减速,因为动物可能受惊而突然横穿马路。如果无法避免碰撞,手册建议用力刹车并保持在原车道内(SPF, Basic Theory of Driving handbook, para. 160)。
如果动物碰撞事故阻碍其他道路使用者,手册指示驾驶人停车、打开危险警示灯,并拨打 999 通知Traffic Police。除非确定安全,否则不要触摸或移动受伤动物;如果可以安全移动动物,应将其移至路肩或草地边缘,避免造成另一处阻塞,并通知Traffic Police。上文列出了《Road Traffic Act》规定的独立义务,包括停车、提供资料或通知主人,以及报告可能造成安全危险的阻塞情况(SPF, Basic Theory of Driving handbook, para. 160; SSO, Road Traffic Act 1961 s 84(2A)–(2B))。
《Highway Code》也指出,不要让狗只在外游荡;遛狗或让狗只待在车内时,应严加看管。在让动物上路或带动物过马路前,应先确认道路畅通。在道路上牵引动物时,应站在动物与车流之间,并让动物靠近路边行走(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Highway Code, paras. 111–113)。
谁应提交报告
曾经参与或目击该交通事故的人士(SPF, Reporting Traffic Accidents and Offences)。
如何提交报告
可通过SPF电子服务网站的“Traffic Accident Report”部分在线提交报告。此方式需要 Singpass 账户和电子邮件地址(SPF, Reporting Traffic Accidents and Offences)。
也可以到任何警察局提交报告。SPF提醒,繁忙时段的等候时间可能较长(SPF, Reporting Traffic Accidents and Offences)。
应提供的资料
SPF列出以下资料(SPF, Reporting Traffic Accidents and Offences):
- 事故日期、时间和地点。
- 事故当事人资料,包括姓名及NRIC/护照号码(本地或外国)。
- 如有,目击者资料。
- 涉及车辆的损坏情况和位置。
- 其他车辆的注册号码和描述。
- 事故经过的简要说明。
- 在线提交报告所需的扫描文件,例如草图。
如果事故当事人驾驶的是外国车辆,SPF还要求提供外国地址、可提供时的本地住址和公司地址、本地或外国联系电话及电子邮件;对于没有新加坡驾照的外国驾驶人,还须提供其可驾驶的驾照类别、驾照号码和到期日(SPF, Reporting Traffic Accidents and Offences)。
举报目击到的非事故交通违例
对于没有涉及事故的交通违例,Traffic Police提供“Submit Feedback on Road Users Committing Traffic Violations”(举报道路使用者交通违例)电子服务。举报人必须亲眼目击违例,并愿意在法庭作证。服务要求提供违例的日期、时间和地点、涉及车辆的注册号码、Singpass账户和有效电子邮件地址;如有照片或视频等证据,也可附上(SPF, Submit Feedback on Road Users Committing Traffic Violations)。
SPF公布的举报常见问题说明,在调查非事故交通违例前,必须先提交警方报案。该常见问题列出“Feedback on Road Users”和“Police Report”电子服务作为在线举报渠道。常见问题也说,独立目击者和/或照片、视频等佐证资料可以协助Traffic Police;专用电子服务则说明,如果清楚记录了违例,且该行为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Traffic Police会调查并采取行动。调查内容保密;除非举报人需要出庭作证,否则该服务称举报人不应期待收到进展通知(SPF, Reporting Traffic Accidents and Offences FAQ; SPF, Submit Feedback on Road Users Committing Traffic Violations; SPF, Reporting a Non-Accident Traffic Violation)。
覆盖缺口
- SPF现行公开指引和手册没有说明保险公司事故报案网站的具体操作步骤;本文介绍SPF交通事故报告电子服务及保险报告指引,但不涵盖各保险公司网站的操作流程。
- 本文不评估迟报会对保险或索赔造成的具体后果;不同保险公司的相关影响不在本文范围内。
- SPF公开的举报资料没有详尽列出公众可通过“Feedback on Road Users”服务举报的所有非事故交通违例。
- Act 18 of 2026(《道路交通(杂项修正)法令》)也修改了危险或粗心驾驶导致重伤的处罚;第64至65条现行及已通过但尚未生效的最高处罚,概述于违规驾驶记分制度(Road Traffic (Miscellaneous Amendments) Act 2026, ss. 7–8)。其他Act 18修正及其生效情况记录在研究队列中。上文有关故意危害他人罪的内容是对新增第63A条的概述,并非该罪行量刑程序的完整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