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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开放式货台载人规则

说明货车开放式货台载人的现行规定,包括座位、站立、身高、空间和载客量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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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来源: https://sso.agc.gov.sg/SL/RTA1961-S663-2010

《Road Traffic Act》(《道路交通法》)规定了货车载人的基本罪行及抗辩;《Road Traffic (Carriage of Persons in Goods Vehicles) Rules 2010》(《2010年道路交通(货车载人)规则》)则为特定载人方式规定了附加条件(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Road Traffic Act 1961》第126条;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2010年道路交通(货车载人)规则》)。

《道路交通法》规定的载人许可与责任

驾驶或使用货车的人,若载送他人或导致、允许他人在货车内或车上乘坐,即属犯罪;但若能证明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则不在此限:乘客受雇于车辆的车主或承租人,正为雇主办事,并按第77(6)条所订规则载送;或乘客生病或受伤,且是在紧急情况下载送(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Road Traffic Act 1961》第126(1)条)。

车辆车主也须对该行为承担责任;其责任与实际驾驶或使用车辆的人同等且独立,除非车主能证明已采取一切合理预防措施,以防止违反第126条的罪行(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Road Traffic Act 1961》第126(2)条)。

乘客在货车上被载送或获准乘坐时,若未按驾驶员或其他负责人指示坐在车内或车上的座位,或未遵守其关于人身安全的指示,即属犯罪。定罪后最高可罚款 $500(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Road Traffic Act 1961》第126(5)条)。

开放式货台车辆

除非驾驶室、额外车厢,或与驾驶室相邻或相连、供载客或载货使用的封闭空间内的每个乘客座位都已坐满,否则不得让任何人在货车开放式货台的地板上乘坐或以其他方式载人(新加坡法令在线,第3条)。根据已通过并预定于2027年1月1日生效的修正案,不得让任何人在货台地板上的笼子内乘坐;截至本文核实日期,该尚未生效的规定不属于现行法律(新加坡法令在线,2026年修正案)。

载人期间,乘客身体任何部分均不得伸出车辆侧面。货车行驶时不得有人站立,获准的随车人员除外;装载物的位置也不得可能导致货物掉落并砸中乘客(新加坡法令在线,第4条)。

开放式货台货车的乘客坐着时,从货台量起的身高不得超过 1.1米(新加坡法令在线,第5条)。每名乘客可用的净地板面积至少须为 0.372平方米(新加坡法令在线,第8条)。

车辆必须在后挡板右侧,或注册官指定的其他显眼位置,展示标记或标签,注明货台地板的最高载客人数。若更改或涂毁标记,导致其不再符合规定规格,即属违法(新加坡法令在线,第9条)。

这些规则并未授权货车以雇佣或报酬为目的载人。拖车只可载送为照看拖车的 bona fide attendants(真正随车人员),人数不得超过《Road Traffic Act》第77(1)和(2)条所规定的上限(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第2条和第6条)。

皮卡和厢式货车的安全指引

交通警察现行《Final Theory of Driving》手册指出,未载货的皮卡和厢式货车可能以较高速度行驶,其转向和制动反应也可能不同;手册建议谨慎驾驶,因为车辆可能打滑或发生事故。手册还提醒,乘客应妥善就座:站立乘客可能使车辆不稳定,尤其是在转弯或弯道上;车辆突然停车时,乘客可能被抛出车外。这属于手册中的安全指引,并非未载货车辆另有一项速度限制(Singapore Police Force,《Final Theory of Driving》手册,第297–298段)。

手册将速度警示装置和侧面栏杆列为皮卡的安全装置。法定速度警示装置要求适用于最高载重量不超过 3.0公吨、使用1998年4月1日前签发的拥车证登记的货车;或者最高载重量不超过 3.5公吨、使用该日期当天或之后签发的拥车证登记的货车。规则不适用于 trivan 或带边车的摩托车(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Road Traffic (Motor Vehicles, Speed Warning Device) Rules》第3条)。对于受该规则管辖的车辆,装置包括在车辆超过其法定速度限制时发出警示的指示灯和蜂鸣器(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第4条)。

侧面防护栏也仅适用于第51(4)条所列的开放式货台货车类别,包括按最高载重量、登记日期以及是否用于在车厢地板载人界定的类别。第51条对这些类别规定了不同的栏杆高度;不应把手册的简要描述理解为每辆皮卡或厢式货车均须安装栏杆(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Road Traffic (Motor Vehicles, Construction and Use) Rules》第51条)。

覆盖缺口

  • 除非现行管辖文本有说明,本文不重述手册对轻型货车的较广泛描述,也不涉及车辆类别的驾照问题。
  • 第51条各车辆类别的详细划分和栏杆尺寸未在本文完整重述;具体车辆应查阅现行规则。
  • S 472/2026 和 S 473/2026 中的笼式围栏禁令将于2027年1月1日生效;截至2026年10月21日,本文将其描述为未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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