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驾驶执照类别
交警公布的现行驾驶执照类别表、相关类别和转换要求,以及电动摩托车的操作与电池充电指引。
主要来源: https://www.police.gov.sg/Knowledge-Hub/Traffic/Traffic-Matters/Singapore-Driving-Licence
在新加坡,驾驶或骑行机动车上路须持有有效的新加坡驾驶执照。执照列明持有人可驾驶或骑行的车辆类别(SPF, Singapore Driving Licence)。
这项要求适用于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在新加坡居住超过 12 个月的外国人,以及持工作准证或 S 准证受聘担任司机、在新加坡居住少于 12 个月的外国人。上述人士如持有有效的外国驾驶执照,必须转换为新加坡驾驶执照(SPF, Singapore Driving Licence)。
申请者可在该页面列出的三所驾驶中心之一开始培训:武吉巴督驾驶中心(Bukit Batok Driving Centre)、康福德高驾驶中心(ComfortDelGro Driving Centre)或新加坡安全驾驶中心(Singapore Safety Driving Centre)。通过相关理论和实际考试后,可通过 SPF 电子服务申请、补发或更新驾驶执照(SPF, Singapore Driving Licence)。
本文转录该 SPF 在线页面的类别表(页面标注截至 2026年6月15日 更新),不凭记忆重建类别定义。
SPF 在线页面列出的类别
持有人只能驾驶或骑行与其执照类别相对应的机动车(SPF, Singapore Driving Licence):
| 类别 | 车辆类型 |
|---|---|
| Class 2B | (a) 排量不超过 200cc 的摩托车;以及 (b) 功率不超过 15kW 的电动摩托车 |
| Class 2A | (a) 排量介于 201cc 至 400cc 的摩托车;以及 (b) 功率介于 15.1kW 至 25kW 的电动摩托车 |
| Class 2 | (a) 排量超过 400cc 的摩托车;以及 (b) 功率超过 25kW 的电动摩托车 |
| Class 3 | (a) 空载重量不超过 3,000kg、除驾驶者外载客不超过 7 人的汽车;(b) 空载重量不超过 2,500kg 的机动车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电动轻型货车及电动小型巴士除外);(c) 空载重量不超过 3,000kg 的电动轻型货车和电动小型巴士;以及 (d) 空载重量不超过 3,000kg、除驾驶者外载客不超过 7 人的救护车和医疗运输车辆 |
| Class 3A | Class 3 所列车辆,但限于没有离合器踏板的车辆 |
| Class 3C | 空载重量不超过 3,000kg、除驾驶者外载客不超过 7 人的汽车 |
| Class 3CA | 没有离合器踏板、空载重量不超过 3,000kg、除驾驶者外载客不超过 7 人的汽车 |
| Class 4 | (a) 空载重量超过 2,500kg、用于运载货物或乘客的机动车;以及 (b) 不用于运载任何货物、空载重量不超过 7,250kg 的机动车 |
| Class 4P | Class 4 所列车辆,但限于没有离合器踏板的车辆 |
| Class 4A | 在固定路线上营运、乘客分别付费的公共交通巴士类重型机动车 |
| Class 4AP | Class 4A 所列车辆,但限于没有离合器踏板的巴士 |
| Class 5 | (a) 轻型机车;以及不用于运载任何货物的机动车(推进用途的水、燃料、蓄电池及其他设备和材料、散装工具及设备除外),其空载重量不超过 11,500kg;以及 (b) 重型机车,即上述类型但空载重量超过 11,500kg 的车辆 |
| Class 5P | Class 5 所列车辆,但限于没有离合器踏板的车辆 |
(SPF, Singapore Driving Licence)
SPF 在线页面将 Class 3A、4P、4AP 和 5P 写作相应类别中“没有离合器踏板”的车辆。上表保留该结构,不重复每个类别的全部子项。
电动摩托车的操作
交警称,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踏板车是两轮或三轮插电式电动车,由可充电电池驱动一个或多个电动机。它们的操控和操作通常与汽油摩托车相似,但手册指出,电动摩托车通常因扭矩较高而加速更快;车身一般较轻,运行声音也较低。骑士应先熟悉其较快的加速反应,并遵守一般道路安全规则(SPF, Basic Theory of Driving handbook, paras. 237–243)。
关于充电,LTA 指出不得在家中为可拆卸式电动摩托车电池充电。其驾驶者指南建议在电池充换站(Battery Charge and Swap Station,BCSS)充电,或将电池牢固安装在电动摩托车内,并在指定充电站充电(LTA, Electric Vehicle Guide for Drivers)。
工作准证和 S 准证持有人的转换说明
SPF 指出,所有工作准证和 S 准证持有人(SPF, Singapore Driving Licence):
- 成功转换外国驾驶执照后获发 Class 3C 执照,只可驾驶空载重量不超过 3,000kg、乘客不超过 7 人(不包括驾驶者)的汽车;
- 如要在新加坡驾驶 Class 3 车辆,除通过基本驾驶理论考试(Basic Theory Test,BTT)外,还须通过实际驾驶考试;
- 如要以驾驶为工作,须在工作准证签发之日起 6 个月内取得新加坡驾驶执照;
- 如要以工作用途驾驶轻型货车(例如面包车和皮卡)、小型巴士或迷你厢型车,须持有 Class 3/3A 执照。要从 Class 3C/3CA 转为 Class 3/3A,除 BTT 外还须通过实际驾驶考试。
该页面列出的转换条件是:在新加坡通过 BTT,并持有有效的外国驾驶执照(SPF, Singapore Driving Licence)。
自 2025年9月15日 起,Class 3C 持有人如要参加 Class 4 驾驶课程,必须先通过道路评估。若未通过,则不能参加 Class 4 课程,其 Class 3C 执照也会被撤销(SPF, Singapore Driving Licence)。
官方手册列出的资格年龄
SPF 在线类别表没有重述最低年龄。交警官方《基本驾驶理论手册》(Basic Theory of Driving,最后更新于 2026年1月2日)在各类别旁列出资格要求,包括(SPF, Basic Theory of Driving):
- Class 2B、3 和 3A:年满 18 岁;
- Class 2A:持有 Class 2B 合格驾驶执照(Qualified Licence)至少 一年;
- Class 2:持有 Class 2A 合格驾驶执照至少 一年;
- Class 4、4P、4A 和 4AP:年满 21 岁,并持有所列 Class 3/3A 合格驾驶执照;
- Class 5 和 5P:年满 21 岁,并持有所列 Class 4/4P 合格驾驶执照。
如果在线页面与手册对类别的描述不同,本文以 SPF 在线页面作为现行类别表,并以手册作为上述资格年龄的来源。
覆盖缺口
- 截至本文
updated日期,Class 1(残障人士代步车)出现在官方手册表格中,但没有列在 SPF 在线类别表中。 - SPF 页面链接了马来西亚、印度、中国及其他外国驾驶执照转换所需的证明文件清单;本文没有抄录这些清单。
- 通过考试后如何申请合格驾驶执照(Qualified Driving Licence)属于另一篇文章的主题。